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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812】商标复审

来源:米乐体育app下载官网    发布时间:2024-06-22 16:22:36  点击量:【1】次 

  您好,依据《商标法》第三十四条规则,对驳回请求、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注册请求人不服的,能够自收到告诉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定委员会请求复审。当事人提交驳回复审请求能够以纸质方法提交,也能够网上以电子方法提交。以纸质方法提交的,在我国商标网-商标请求-请求书式-商标评定及行政复议相关书式中下载驳回复审请求书(主页)和驳回复审请求书(正文)两个书式,按有关要求制造请求文件(可参阅我国商标网-商标请求栏目评定常识短视频相关联的内容提交),可自行至我国商标大楼大厅评定窗口提交处理或许邮寄至北京市西城区茶马南街1号商标局(评定事务)收。网上提交的,可登录我国商标网-商标网上请求栏目按体系提示自行提交请求。另,自2022年11月1日起,商标代理组织处理驳回复审事务,原则上应经过商标网上服务体系提交电子请求,不再提交纸质资料。(商标局 2023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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